关于给烈、军属、转业、退伍军人发放慰问物资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3-06-18浏览次数:472

关于给烈、军属、转业、退伍军人发放慰问物资的通知

       2007年元旦、春节即将来临,根据中央及省市“大力加强拥军优属、拥政爱民工作”等有关文件精神,我部根据校党委的安排,拟对我校烈、军属、伤残荣誉军人、转业、退伍军人进行慰问,现将发放物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日程安排 12月6日-----12月30日

2、时间安排 上午8时----下午19时

3、发放地点:首义校区:行政楼武装部办公室(102)

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南湖校区:文潭楼武装部办公室(103)

4、离退休复转军人由老干处发放。

 

 

学工部、武装部

         2006-12-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