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我校本科课堂普遍存在规模过大的问题,既影响教学质量,也不利于课堂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工作的推进。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提升本科课堂教学效果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就控制本科课堂教学规模作出如下规定,请各学院参照执行。
(一)通识、素质类必修课
军事理论、形势与政策课堂人数上限为200人或不超过四个行政班编制;思想政治理论课、三通类课程、数学类课程、计算机类课程等课程课堂人数上限不超过150人或不超过三个行政班编制;外语及体育课按现行办法执行。
(二)通识选修课
课堂人数上限为200人。
(三)学科基础课
学科基础课(含必修和选修)课堂人数上限为120人或不超过两个行政班编制。
(四)专业课
专业课(含必修和选修)课堂人数上限为120人或不超过两个行政班编制。
(五)独立开设的实验类课程
实验类课程课堂人数上限不超过100人或不超过两个行政班编制。
(六)下调选修课开课人数限制
通识类选修课开课人数下限为30人(含30人),学科基础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开课人数下限为15人(含15人)。
(七)鼓励小班教学
师资条件充裕的学院在专业课中应多开设60人以下或一个行政班编制的小班课堂。
(八)有特殊情况需突破上述人数限定的,须经任课教师、教研室主任及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同意,并报教务部备案,但总数不超过学院承担计划任务的总课堂数的5%。
(九)本决定从2015—2016—2学期的教学计划开设施行。
教务部